关于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8 字体大小 T |T

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校2014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4年新补充到教师队伍中的现正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员);

(二)以前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员);

(三)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技术系列在编在岗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网络申请

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于2014111日起开通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认定系统。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填写信息时“认定机构”为“甘肃省教育厅”,“确认单位”为“兰州大学”,从事教学人员“现从事岗位”选择“在职教学人员”,其他人员“现从事岗位”选择“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注册、提交个人信息(111日至113日)。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人员须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我校聘任的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

(三)接收材料及现场确认

请大家于113日前将相关材料交院办。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发送电子版至caoyebgs@lzu.edu.cn

2.申请人的照片1张,要求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蓝底,且与上传至教师资格申请网中的电子照片为同一版。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双面打印,贴与材料2相同的照片,并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及以上栏目,一式两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5.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本科阶段为师范类,须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本科阶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并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复印件;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者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者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聘任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不需要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其中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员通过学生工作部上报。

 

附件:

1.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试行).doc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4.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xls

 

 

 

学院办公室

 201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