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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各位研究生:
《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21〕8号》和《大红鹰dhy2288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院启动2021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非在职全日制2020级、2019级、2018级博士研究生,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和强军计划研究生;2021级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另行评定。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学院各项培养环节;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在读期间,不得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或违纪受处分记录;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具体从以下方面考虑:
科研成果:论文为正式发表或见刊(含DOI号);著作权或专利已授权(不含公示期)。研究成果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23:00,不得重复使用。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同时享受学业奖学金。
6.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当年评定。
(1)受到院级以上(含院级)通报批评及处分者;
(2)学位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者,或在科研工作科研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4)恶意拖欠学费者;
(5)凡于奖学金评定以前已确认为国家公派出国项目攻读博士学位者。
三、程序及要求
1.申请阶段: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15日上午12:00前向学院研工组(步云楼108)统一报送:《研究生奖学金学生成果公示样表》及科研成果、英语证明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gaoxue@lzu.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年级+学业奖学金。
2.初评阶段:2021年10月15日至30日,由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初评名单。
3.公示阶段:5个工作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高雪,联系电话:8910981。
附件: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公示样表.xls
研工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