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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各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2017〕55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参评对象为我院2015级、2016级、2017级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本年度国奖获得者、旷考和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参评。
2017级研究生奖学金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评定。
二、名额分配
2016级专业型硕士学业奖学金名额本年度不下达到研究所,由学院研工组与班内评议小组统一进行评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根据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研究所,名额见附件1。
三、评定原则
1. 奖励优秀的原则。对于在科研潜力、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研究生给予高额度的奖学金,起到激励先进的作用,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积极性。研究成果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5日,已参评任何奖学金的成果均不能重复使用。
2. 综合测评的原则。对研究生进行学业、科研、品德、能力等全方位进行综合评分,以考核评分为依据,择优奖励。综合测评成绩以100分为计。其中研究所评议小组打分占70%,研究所导师评分占20%,综合表现占10%。
综合表现重点考察学生参加学院(研究所)讲座、活动次数及各类比赛中为学院挣得荣誉,担任研究生会、班级、支部书记等学生干部情况等方面,由学院研工组和研究生会根据个人表现进行打分,学生综合表现得分情况专业型硕士详见附件2,学术型硕士详见附件3。
四、程序及要求
1.各研究所、2016级专硕班级成立评定小组(研究所评定小组由各研究所所长、以及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导师共计5到8名成员和1名秘书组成,各研究所负责人为小组组长;专硕班级产生班内评定小组),参照《大红鹰dhy2288第二、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附件6)制订研究所奖学金评定细则或办法,并评出获奖学生,评出后研究所内部至少公示三天。公示后,请督促学生本人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ms.lzu.edu.cn/sizheng/accessManagement.do)录入、申请,研工组网上审核。
2.各研究所、2016级专硕班级将初评后的结果录入《各研究所学术型硕士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经研究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10月23日上午10:00前向学院研工组(碧野楼102)统一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danwang@lzu.edu.cn。
3.汇总各研究所的初评结果后,全院再次统一公示后,报送研工部。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丹,联系电话:8910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