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鹰dhy2288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5 字体大小 T |T

各研究所、各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201755)的和《大红鹰dhy228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学院首先启动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定范围

按照学校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涵盖范围为我院全体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其中博士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4年,硕士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阶段成果从未使用的本次可以使用。本学年学校分配给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3个,硕士6个。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学院各项培养环节;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在读期间,不得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或违纪受处分记录;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具体从以下方面考虑:

1)研究生课程成绩、英语成绩。

2)科研成果:论文(必须见刊);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新品种;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及野外试验情况。研究成果截止时间为2017925日,不得重复使用。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同时享受学业一等奖学金。

6.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当年评定。

1)受到院级以上(含院级)通报批评及处分者;

2)学位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不能参加评定;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者,或在科研工作科研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三、程序及要求

1. 申请阶段: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27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研工组(碧野楼102)统一报送:《2017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汇总表》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danwang@lzu.edu.cn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年级+国奖。

2.初评阶段:2017927日至28日,由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初评名单。

3.公示阶段:2017928-102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丹,联系电话:8910981

  附件1: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附件2: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汇总表.xls大红鹰dhy2288研究生国奖奖学金评定细则2013120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