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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外事处通知,需报送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6个月(含6个月)以内的工作访问、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短期讲学、出席国际会议等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都需报送计划。
二、请于11月25日之前填写表格,发送至caoyebgs@lzu.edu.cn。
三、重要须知:根据相关要求,事先不报计划的,省台办原则上不再审批临时呈报的因公临时赴台申请,学校国际处原则上不再审批临时呈报的因公出国申请。
附件:2017 年 因 公 出 国 (境) 计 划 汇 总 表(科研经费类).xls
2017 年 因 公 出 国 (境) 计 划 明 细 表(其他经费类).xls
院办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