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6]3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大红鹰dhy2288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标准科学、规范、明确,工作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推荐工作必须切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要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技能等方面的考察,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党委纪检委员及专家组成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推荐及录取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侯扶江 雷晓云
副组长:沈禹颖 谭玲玲
成 员: 王锁民 李春杰 范成勇 林慧龙
秘 书: 陆 妮 王丹
三、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生名额共13名(见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办法如下:
(一)名额分配方案 :草业科学基地班推荐名额为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5%,其他班级推荐名额以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进行分配。推荐名额分配如下:草业科学基地班7名,草业科学班3名,农林经济管理班3名。
(二)按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类型导师分配名额,每人2个名额。我院有8个推免名额。
(三)为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及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学校设立“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该专项视申报学生的实际能力水平状况择优推荐,宁缺勿滥,推荐名额控制在60人以内。申报该专项学生的班级综合排名不得在后10%,由本人提出申请,2名熟悉该生学习情况的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推荐信(其中1名须为拟接收导师)和创新科研成果或获将证书原件(含获奖证书和论文原件及在线发表论文)。获奖证书和论文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8月31日。所有奖项按最高等级计。学校将于9月19日组织申请“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教务处的网页上适时公布)。
(四)为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学校单列15个推免名额选拔优秀本科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三年,充实辅导员队伍。
四、推荐原则与要求
(一)推荐的学生应是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时,以学生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察学生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技能等方面,经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等程序,按班级、专业或年级进行排名,学业成绩在排名中的比重不低于80%。为了保证推免质量,草业科学基地班推免生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班级前50%范围内,普通班推免生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班级前30%范围内(如有放弃名额由学院统一调配)。
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并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校级以上科研训练项目,科研创新成果,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校级以上奖励等),班级综合测评排名不在后10%的学生具有申报“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资格。
(二)被推荐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合格。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
(四)被推荐的学生应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形。
(五)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在各项重要专业、综合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为推进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在同等条件下参加国际交流和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优先推荐。
五、时间安排
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自9月13日开始,统一于9月22日17:00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10月22日前结束。
(一)9月16日-9月17日,公布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二)9月18日-9月19日,报名阶段,符合推免条件的同学及有意愿申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的同学,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书,由各班级汇总后,交陆妮老师处。截止时间9月19日下午17:00,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将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三)9月16日15:00前,申请“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陆妮老师处。“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兰州大学创新人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2名熟悉该生学习情况的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推荐信(其中1名须为拟接收导师)和创新科研成果或获将证书原件(创新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
(四)9月22日,学院上报教务处最终确定的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五)9月25日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含直博生)须于9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
六、纪律监督
为保障本次推免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中,由院纪检委员谭玲玲负责本次推免工作的各项检查工作,受理和负责解答学生的各项疑问,对推免工作中出现的任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等。
院纪委电话:891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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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