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兰州大学青年教授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3 字体大小 T |T

各位老师:

大家好!为推进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根据《兰州大学青年教授岗位设置及职务聘任办法(试行)》(校人〔2014130号),学校决定开展兰州大学青年教授(以下简称青年教授)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讲师或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终考核均合格及以上,符合青年教授职务申报条件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的青年教师可申请青年教授职务:

1.具有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承担过一定的教学工作,指导过研究生;

4.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5.科研成果突出,达到学校教授职务聘任条件的科研业绩要求,其科研工作具有开创性或创新性,针对某一专业领域已开展系统性研究,并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获得同行认可。具体条件为:

1)工作近五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见校人〔2014130号附件1)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一流学术期刊(见校人〔2014130号附件2)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

2)工作近五年以来,主持国家科学基金项目。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教师,可不再要求第(一)条款的各项条件,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可直接聘任为青年教授:

1.入选万人计划拔尖人才者;

2.入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者;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者。

(三)由学校派出的在规定出国期限内的因公出国教师也可申请青年教授职务。出国逾期或其它原因不在岗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聘任工作。

三、聘任程序

(一)申请者个人提出申请,院级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申报材料,对照学校申报条件推荐人选。学校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学校评审专家小组对符合申请条件者进行答辩。通过答辩,评审专家小组全面了解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评估申请者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分。

(三)学校根据评分情况,在岗位限额内确定论文送审人员,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申请者须提交至少3篇代表论文,送审校外5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四)学校人事工作小组会议根据同行专家评议情况对申请者进行审议,确定提交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人选。

(五)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聘任事宜。

(六)受聘者与学校签订聘期工作合同,学校发文正式聘任。

四、业绩成果截止时间

本次聘任工作中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1130日。

五、聘任时间

本次获得聘任的青年教授其聘任时间从20145月开始计算。

六、申报材料

请申请者于12512:00前将以下材料交给院办,电子版发送至caoyebgs@lzu.edu.cn

1、《兰州大学青年教授职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其中代表性论文电子版一份(PDF格式)。凡材料中有著作的,须同时提交著作原件;论文须提交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3、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

1.兰州大学青年教授职务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2.青年教授职务各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院办

20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