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院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前期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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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导师:
为了做好我院2013年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人员资格审查、论文评阅、科研成果审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学位论文信息、完成科研成果和学位信息采集。
研究生在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前须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且成绩合格,达到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本学科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缴清全部学费,导师同意论文答辩。
截止时间:2013年5月7日(星期二)
二、学位论文评阅
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审阅、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同意后寄送论文评阅人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至少由3位在本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外单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下同)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至少由2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下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位;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至少由2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具有本行业、领域丰富实践经验的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位。
截止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三、在学期间完成科研成果审核
1. 硕士生科研成果审核:
申请毕业硕士生须将其科研成果复印件(需导师签字)上交至学院。论文以接收函形式提交科研成果者需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DOI号)。
截止时间:2013年5月7日(星期二)
2. 博士生科研成果审核:
博士生科研成果由研究生院审核,审核时需提交经导师签字认可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审核内容:申请人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兰州大学;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时间:2013年5月8日-5月10日
地点:贵勤楼341-1室
截止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
在读博士研究生仅以接收函或录用通知的形式提交科研成果者,允许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可按期毕业,但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事宜。毕业一年内成果正式发表者,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
四、报送材料要求
1. 请各位研究生填写《学位申请书》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并签字盖章,准备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需于5月7日(星期二)上交至学院106办公室。
2. 请各位研究生将《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员审核表》、《研究生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议意见书》(已完成论文送审并填写意见),于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交至学院106办公室。
五、其它要求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