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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博士生崇尚优秀、追求卓越、勇于探索,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前沿,做出重大创新成果,积极争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校研字〔2008〕1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第五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此次申报原则上限于2009级博士研究生,条件特别突出的其他年级博士生申报,要从严掌握。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成绩优良。
(二)完成开题报告,且成绩优秀。论文选题来源主要为国家级或部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属于学科前沿,涉及本学科研究的热点和难点,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科研工作已有良好积累,论文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研究成果突出。已完成的成果达到或超过我校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基本要求,并且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与本学科历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相比,具有一定竞争力和比较优势。
(四)作者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研究的难度较高、工作量大。
三、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推荐程序采取博士生和导师自愿联合申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和其导师填写“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兰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中的选拔条件,对申报者进行审查和初选,择优推荐。研究生院聘请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答辩评审,优秀者经学校批准后列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一)11月16日-25日,各学院受理导师和学生的联合申请。博士生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有关申请材料,11月30日前将初选者名单和申请材料(五份,含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贵勤楼341-1)。
(二)12月上旬研究生院组织答辩,申请人(博士生或者其指导教师)向参加答辩的专家进行陈述与答辩。答辩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阶段性成果及预期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潜质等做出评议。
(三)12月下旬,提交学校有关会议确定入选者名单并公布,研究生院与入选者及其导师签订工作合同。
联系人:周兆瑜
联系电话:8911177
Email:xwb@lzu.edu.cn
兰州大学(章)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
主题词: 研究生教育 学位论文 通知 |
2011年11月16日印发兰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