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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学校定于2011年5月开展教师(含专职科研,下同)及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和条件
(一)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校人字〔2007〕1号文件执行,各学院申请条件按照学校审核批准并发布的各单位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条件(《关于发布各单位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条件的通知》校人字〔2007〕31号)执行。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条件按照校人字〔1996〕117号文件执行。我院申请条件见附件。
(二)对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副高级职务教师,本次申请正高级职务,年限的要求可暂不作为否决条件:
1.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并任现职满两年;
2.任现职满两年,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或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
(2)主持国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主持国家“
(3)任现职以来累计进账科研经费500万元(文科200万元)以上;
(4)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文科在最有影响力的权威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
(三)对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申请副高级职务,年限的要求可暂不作为否决条件:
1.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列入名单的;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
3.任现职以来累计进账科研经费300万元(文科120万元)以上;
4.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文科在最有影响力的权威期刊)发表过文章。
(四)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
按照校人字[2009]39号文件执行。
(五)在本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由校人字〔2006〕135、137、147号文件中聘任的副高级职务人员,视为符合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条件中的年限要求。
(六)符合相应职务申请条件的在岗人员及由学校派出在规定出国期限内的因公出国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本次高级职务的聘任。出国逾期等其它原因不在岗的人员不能参加聘任。
(七)本年度申请高级职务的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
二、工作程序
(一)教师系列按校人字〔2007〕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中根据答辩情况确定的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公示1-2天。本次同行评议,申请正高级职务人员的材料送校外5位专家评审,申请副高级职务人员的材料送校外3位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同意推荐”意见超过半数者,进入之后的聘任程序。
(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按下述程序进行:
1.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高职岗位,核定岗位数额并将空岗情况进行公布。
2.申请人提出申请,各单位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
3.各单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组织答辩(其中申请图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出版编辑系列高职人员由相应学科组负责答辩,在图书馆受理申请),并填写《晋升高职答辩人员情况及专家评价一览表》及答辩记录。根据答辩情况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1-2天。
4.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组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组织业绩成果公开展览。
5. 学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申请副高级职务人员的材料送3位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同意推荐”意见超过半数者,进入之后的聘任程序。
6.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的人员由各学科评议组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
7.学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聘任事宜。
三、工作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
申报教师高级职务者必须认真填写《兰州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二份,电子版用WORD格式),同时报送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其中代表性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一份。(凡材料中有著作的,须同时提交著作原件;论文须提交论文原件或复印件。论文中申请者不是第一作者但为通讯作者的,须到院办登记,统一到研究生院开具师生关系证明。)
申报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认真填写《兰州大学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二份,电子版用WORD格式),并报送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中代表性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一份。(凡材料中有著作的,须同时提交著作原件;论文须提交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我院教师及专职科研系列正高空岗4人、副高空岗5人;实验技术系列副高空岗1人。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5月18日12:00前将申请书(详细说明符合申请条件事项)和所需材料交院办,电子版发送至caoyebgs@lzu.edu.cn。
附件:1.教师高职申请表.doc
学院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